“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这句朗朗上口的话早已深入人心。“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不断被赋予新的思想内涵和时代特征,形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为更好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就要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放大基层治理效能,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乡村治理协同推进机制,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笔者根据自身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内在基石
当前,我国基层治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具体表现在:
(一)运行机制有待完善。乡、村、组三级信访工作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服务行为规范、事项办理制度等各项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县级应对重大风险“指挥部”、乡级汇集情报信息“参谋部”、村级解决治理难题“服务部”的综治中心矩阵作用发挥不够。
(二)缺少专责工作人员。一些乡镇未专设政法委员,而是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由于其分工负责的工作内容较多,且多数副书记是换届时新任职的干部,对综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强化督促村级落实责任的方法和措施不多。
(三)智慧治理能力低。虽然社会治理的各部门都掌握着庞大的基础信息数据,但信息公开与交换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资源溢出、利益受损,因而实现信息共享难度很大,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治理效率与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
(四)矛盾化解的合力不足。个别单位、基层组织解决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致使一些矛盾纠纷变成诉讼案件。部分非诉调解组织出于人员、经费、责任等方面的考虑,对开展诉调对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足。此外,有的人民调解员缺乏必要的法律专业知识,影响了矛盾纠纷调处效果及司法确认效果。
二、打好联动“组合拳”,完善多元解纷工作体系
(一)发挥基层自治活力,强化源头防范。“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重在发挥基层自治活力,强化源头预防。近年来,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在创新基层治理过程中,各地通过下沉社会资源、管理权限、民生服务等,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比如,建立一站式办事大厅,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同时,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发挥多元解纷作用,深化诉源治理。近年来,不少地方创建村(居)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流动人口议事会、商圈共治理事会等村(居)民说事、民情恳谈平台,在宅基地分配等许多方面共商共治,形成村规民约,把道德内容纳入各类自治规则。在基层治理中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进一步激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法治保障和德治教化作用,努力画好基层社会共治同心圆。
(三)发挥资源整合优势,解决矛盾纠纷。基层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矛盾问题的易发多发地,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才能为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不少地方对此进行有益探索,如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人民调解中心,发挥乡贤作用,社区组织介入物业管理等。通过完善和创新矛盾化解机制和方式,群众表达诉求、协调利益、保障权益的渠道更加畅通和规范,基层社会有效处理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得到提升。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描绘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
(一)强化全方位防控组织体系。新的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化,全面掌握矛盾对象的思想动向和纠纷信息,需要党委、政府集中发力,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在高度重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同时,要积极推动社会协同,要重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政府管理补遗、公共服务递送、诉求表达传声、矛盾冲突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各类组织积极支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基层治理合理有序、良性互动。
(二)提高矛盾纠纷的排查能力。各相关部门各社区依托“综治中心”网格治理体系,在现有网格的基础上着力优化组织架构,配齐配强“1+3+M+X”网格工作力量,明晰网格工作清单,秉持“定格、定人、定岗、定责”工作原则,将网格员民情民意调查、矛盾纠纷排查、政策法规宣传的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形成“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格事尽知”的工作模式,不断推动生活互助、邻里守望、矛盾协调、治安联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取得成效。社区通过开展“解民忧暖民心”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把走访关爱活动作为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在走访过程中,网格员面对面与居民群众拉家常、话家事,详细了解困难群体的学习、生活情况,听取他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始终将困难群体生活问题放在心上,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居民群众心坎上。
(三)发挥治安志愿者作用。广泛动员老党员、老干部、老警察、老工人、老教师等治安志愿者发挥作用,全过程、全时段参与到治安防控工作中,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治安防范宣传,及时发现和上报社会面不安定因素、治安动态情况、深层次预警等信息,协助民警开展入户核查、矛盾纠纷排查、小区楼院物防技防基层设施维护、治安消防安全宣传等工作。应进一步畅通和规范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途径,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性支持和事中事后监管,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全面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四)建立应急队伍,理顺应急机制。基层治理纷繁复杂,有许多法律难以规范的领域,需要道德发挥作用;也有不少道德无力约束的行为,需要法律进行惩戒。要统筹发挥好法律和道德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基层治理中,要注重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村(居)村民公约的制定,在参与中理解法治精神、提升道德意识;要注重发挥懂法制、有威望的乡贤作用,引领大家遵纪守法、弘扬美德;还要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建立医护救援应急组,指令性要求各大医院成立公安机关案件救援分队,开辟“绿色救援通道”,从而赢得救治时间。
(五)积极开展各类安全防范知识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织密普法网。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微视频等推送防诈骗、防集资、戒毒禁毒、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依托传统节日、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回应居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心理疏导。从刑事案件成因情况看,犯罪主体以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壮年男性为主,该群体法律意识淡薄,处理矛盾纠纷的方法相对简单。针对这一实际问题,以党员志愿者为引领、以网格管理为依托、以就业帮扶为目标、以数字化科技为支撑,围绕禁毒、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新型仿真毒品展示区、心理咨询康复室、社区职业技能现场培训、志愿者服务等抓手,建立吸毒人员发现、管理、陪伴、服务、关爱机制,打造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温馨家园。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彰显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和强大活力。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和创新,提升了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的初心和本义,不管时代如何发展,“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没有变。依靠群众,就地化解风险,做到矛盾不上交,依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
(作者单位:铜陵市枞阳县横埠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