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示范点改革探索、试点市创新应用、全省复制推广。记者梳理发现,全省已有多地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芜湖、铜陵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合肥、蚌埠等地则是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芜湖、铜陵正式施行
7月1日起,《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为芜湖实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注意到,该条例中,芜湖提出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
在产业环境领域,芜湖提出不少契合本地实际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其中,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芜湖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数据资源服务。
该条例还提及“住房市场体系”,“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合理设置教育、医疗、养老和托幼等机构,健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长三角等不少先发地区先后出台了专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实践基础和外部条件已经成熟。”芜湖市政府办“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监督科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芜湖瞄准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出台了如“1%工作法” “畅聊早餐会”“惠企政策网上超市”等一系列创新体制机制方面政策措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城市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这些契合芜湖实际、具有芜湖特色,且切实有效的成熟经验和有益探索,迫切需要上升到制度层面予以固化。
《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于7月1日起实施。其中,“采取设立企业家日等多种形式、营造企业家成长的人文环境”被写入条例。
该条例称,应当建立约束惩戒机制,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违约拖欠市场主体账款。
与此同时,铜陵市还提出,应当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医疗社保、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保障或者提供便利。
合肥启动立法程序、蚌埠欢迎提意见
7月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征询公众对《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7月5日起至8月3日止。
该条例(草案)提出,在市场环境方面,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发区管理机构应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和流程。推行“企业开办一件事”集成办理、一网通办,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就业及参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1个环节、1套材料、1个工作日办结。探索推进企业设立智能审批,依托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为申请人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
7月4日,蚌埠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营商和“工招园”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起草阶段的《蚌埠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该《条例(草案)》共7章42条,包括总则、市场环境、产业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和附则。其中,市场环境包括市场准入和注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一站式服务和一照通改革,年度报告信息共享,公共资源交易、公用事业服务、诚信履约等方面;政务环境则包括政府内数据共享及利用,政务服务线上平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行政许可清单及告知承诺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精简办税,优化不动产登记,整合惠企政策,免审即享等方面。
按照计划,该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截止到8月3日。企业或市民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市司法局立法科。蚌埠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李松介绍,这一做法在全省地市级还是首次,目的是广纳贤言、博采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