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政府投资基金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支持产业和科技发展的重要工具。近日,我省印发《安徽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基金设立、运作、退出及风控等全生命周期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在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轨道上规范运行。
厘清边界,让政府与市场各就其位。《管理办法》首先明确了财政、发改、业务主管、审计、证监及管理机构等各方职责。政府部门不干预基金日常管理和具体投资决策,由管理人按市场规律选项目、做投资,使政府集中精力于政策引导和监管,管理人获得应有的自主决策空间。
建立容错,让创投力量敢于“投早投小”。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高风险、长周期特点,容易导致基金规避早期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包容正常投资风险,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论英雄,让创投力量更加“敢投”“愿投”“能投”。
强化统筹,引导资金精准投向关键领域。为避免各地基金布局同质化,《管理办法》明确制定全省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聚焦“118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集中投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新设基金投向须经审核,不符合方向将被督促整改。同时,对创业投资类基金实行差异化管理,允许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延长存续期限,体现耐心资本功能定位。
创新监管,协同联动消除盲区。《管理办法》提出建立财政部门与证监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通过信息共享、风险联防、监管联动,解决多头监管与监管真空并存问题。同时,构建全省统一的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实施线上监测和动态预警,提升风险识别处置的及时性,保障各方出资人合法权益。
重构考评,注重长期整体效益。《管理办法》构建了“政策目标+投资业绩+合规风控+投后赋能”四维评价体系,将考评结果与政府后续出资、管理费提取、超额收益分配等直接挂钩。考核不看重短期财务表现,而是聚焦长期整体效益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从源头激励管理人将专业能力与政策导向统一起来。
随着《管理办法》落地,安徽将同步完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国资管理和信息统计等工作,并开展宣传培训、深化部门协同,推动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健全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机制,政府投资基金在服务安徽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