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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3日
新增充电端口45万余个,我省大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让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
  如今,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们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而其安全状况,始终是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今年6月,《安徽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正式实施。《行动方案》针对解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除了优化程序简易办理,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还提出将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提倡“满电回家”。
  相关调查显示,全省1.46万个住宅小区,缺少电动自行车停车位约104万个、缺少充电口约67万个。为着力解决停放充电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行动方案》提出,通过优化新建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推进既有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大幅降低充电服务费用,让群众“能承担”“愿意用”。同时,加强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执法查处和宣传提示,确保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
  按照相关要求,省住建厅要求各地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风险等级,对既有住宅小区开展全面摸底并分类建立工作台账,重点对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等供需矛盾突出、充电安全隐患较大的小区进行集中建设。
  全省各地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统筹运用政府统一建设、专业公司建设运营以及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建设等方式,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实施建设。
  其中,合肥市积极推动在地铁口、公园、企事业单位等地开展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减少住宅小区集中充电压力。亳州市将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车位和充电桩(棚)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推广充电车棚一体化消防系统。芜湖市聘请专业规划团队,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发挥“业主请上座”“业主接待日”等议事协调作用,畅通沟通渠道,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按照计划,我省接下来将重点做好供需矛盾突出、安全隐患风险较大的既有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按照“先立后破、先易后难”的原则,力争今年底前完成不少于70%的建设目标任务,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充分利用小区内零星场地和空闲地块,统筹规划部署、满足安全规范、加快建设交付。对现有地面地下、建筑架空层、停车棚等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进行安全状况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现行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改造升级,盘活停车和充电资源。利用小区公共场地或原有自行车停放场所选址建设,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手续。
  在充电收费方面,住宅小区充电电价一律按居民电价执行,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标准。省住建厅将督促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帮助降低充电服务价格,同时引导地市与铁塔公司合作,通过开放共享的充电桩管理平台,接入多家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一分钱充电优惠政策。另外,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明码标价,并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等醒目位置公示充电和服务收费价格,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
  截至目前,我省已新增电动自行车停车位55万余个,新增充电端口45万余个,集中清理4610个不具备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条件且未改造的架空层,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环比下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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