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2日,记者从芜湖市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增加芜湖市清洁电力供应,优化能源结构,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选址空间不足、资源利用率不高、部分地区接入消纳受限等问题,近日,芜湖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建设,聚焦项目选址、建设、接网、消纳等关键环节,提出7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集中式光伏电站发展方面,结合国家在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河湖管理、生态环保等方面政策,进一步明确集中式光伏电站选址相关要求,同时强化对光伏发电资源的全面摸排,明确可利用空间和范围,引导科学合理开发。
加快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在存量建筑上,主要是加强对屋顶资源的摸排和统筹协调,对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屋顶资源优先加快进行统筹开发,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工商业及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新建建筑上,严格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光伏发电系统要求,按照可利用面积“应建尽建”的原则,同步建设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并进行多环节把关。
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加强对集中式光伏电站国土空间、用地指标保障,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支持光伏电站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属地政府加强在光伏电站项目土地利用、施工条件等方面的支持协调。
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备案、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环评、洪评、水土保持等手续办理,公开办理条件、流程和时限并严格落实,保障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按期并网投产。
加强电网接入管理。电网企业以进一步加快电网升级改造、优化电网调度方式等举措,保障大规模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和有效消纳。同时,简化分布式光伏接入流程,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一站式”并网服务窗口,明确办理并网手续的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服务和保障光伏发电并网。
加强政策支持。为适应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应用,积极支持储能项目建设,按放电量给予0.3元/千瓦时补贴。同时,光伏发电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考核;在制定负荷管理方案时予以优先支持等鼓励政策。
压实工作责任。将光伏发电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及已纳入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切实优化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营商环境。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该委将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尽快使《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努力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