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超5000亿元;到2027年,力争营业收入超7500亿元,培育1—2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成为我省重要支柱产业。”
围绕这一目标,我省组织实施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锻长补短、产业层级提升、产业生态优化、海外市场拓展、应用牵引场景示范、规范有序发展等七项行动,为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现对《指导意见》作宣贯解读如下。
明确目标
2027年营收突破7500亿元
结合总体要求和产业发展规律,《指导意见》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提出了我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未来3-5年的发展目标。
从定性目标看,《指导意见》主要对产业集群建设的三个重点领域———创新体系、产业链条、产业格局做了规划,即:培育打造主流技术质效领先、下一代技术加速布局的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环节优势明显、配套环节日趋完善、应用环节领先示范的产业链条;构建形成以合肥市、滁州市为引领,其他区域特色布局、竞相发展、充满活力的“双核多极”产业格局。
合肥、宣城、马鞍山、芜湖、阜阳等安徽各市亦在推进布局光伏产业。
目前,合肥市光伏产业链已经涵盖光伏产业的全部环节,集聚光伏产业企业近百家,规上企业44家。在光伏及新能源这条“赛道”上,合肥正全力朝着“光伏第一城”这一目标奔跑。
从定量目标看,《指导意见》从产业规模、创新能力、重点企业、智能化绿色化4个维度,提出了16个具体的发展目标。规模方面,2025年我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营收力争突破5000亿元,2027年突破7500亿元;创新能力方面,到2027年,力争先进光伏电池产能占比达到90%,龙头企业在皖设立研发机构、创新平台比例达到100%;重点企业方面,到2027年,力争培育2家千亿企业、20家以上百亿企业;智能化绿色化方面,到2027年,力争培育28个国家级智能光伏试点示范、14个国家级绿色工厂。
明晰路径
提质扩量增效
早在2022年,安徽省光伏制造业就已经跨上了千亿台阶,实现营收1954.9亿元,同比增长近120%,已形成从硅片、电池片、组件及配套,到逆变器、储能、系统集成及应用等较为完整的产业布局,并在光伏玻璃、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环节加快构筑竞争优势,这也表示安徽省已经将光伏产业的上、中、下游企业聚拢到了一起,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当前,先进光伏产业相对成熟,正从规模的快速增长期迈入质量的优化提升期;而新型储能产业规模体量尚小,正从起步发展阶段迈入快速成长期。两者面临形势和发展阶段均不同,因此《指导意见》也针对性提出了不同的发展路径,即:
对先进光伏产业,提出以提质升级为目标,重点做好“四个升级”,即:加快推动从P型电池片向N型高效电池片的产品迭代升级,从晶硅光伏向钙钛矿及叠层光伏发展的技术升级,从加工制造基地向研发制造中心转变的创新能力升级,从硅片、电池片、组件向制造装备、辅材、系统集成等配套和服务环节延伸布局的产业链升级。
对新型储能产业,提出以扩量增效为目标,以保障安全为底线,重点聚焦“三个扩”,即扩大产品供给,加快提升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和电芯、储能系统等环节先进产能布局,加速形成规模化集聚效应;扩容优质企业,加快引进新型储能产业链各环节龙头企业,完善“龙头+配套”产业链条,促进降本增效,提升产业竞争力;扩张市场应用,支持新型储能在能源、交通运输、工商业等领域开拓场景应用,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
突出重点
谋创新 聚产业
为实现产业集群建设目标,《指导意见》提出了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锻长补短、产业层级提升、产业生态优化、海外市场拓展、应用牵引场景示范、规范有序发展等7大行动23条具体举措。
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通过“揭榜挂帅”“竞争赛马”等方式,围绕先进光伏技术和多元化储能技术开展创新研发;引导龙头企业在皖设立研发中心、研发机构、产品试验线,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发挥省有关天使基金投早投小作用,促进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前沿成果加快转化应用,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力争培育10个以上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
依托阳光电源、国轩高科、华晟新能源等行业龙头企业和中国科大、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全球首台35kV中压直挂光伏逆变器、全球最高功率异质结组件、全球最高效率大面积单结钙钛矿电池、超低成本新型固态电池电解质等一大批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的创新成果先后在我省诞生。
截至2022年底,我省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已有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高新技术企业107家。
实施产业链锻长补短行动。推动龙头企业在皖设立企业总部、运营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制造基地;引进培育一批创新研发活跃、细分市场领先的配套企业,力争打造100家左右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延伸布局系统集成、运维检测等后端服务;建立健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省、市两级重大项目库,完善“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配套产业向皖北地区集聚。
实施产业层级提升行动。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支持企业主导光伏、新型储能行业标准制修订,培育一批符合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废旧光伏组件、储能电池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鼓励建设一批回收利用平台、零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实施产业生态优化行动。加强高端人才引育和产业人才培养;推动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主题基金建设运营,形成约400亿元的母子基金群,加大对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引进高端智库、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等行业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承办高端行业会议和活动。
实施海外市场拓展行动。支持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优化完善产品出运通道,加大对企业进出口信贷支持,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高海外营收占比。支持企业完善境外营销服务网络、参与国外光伏和储能电站招投标项目,帮助企业有序布局海外生产基地。
实施应用牵引场景示范行动。加快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品在能源、交通运输、建筑、信息通信等领域应用,拓展多种形式的光储融合应用场景,力争培育一批国家级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和项目。按照“大规模集****享式储能”“新能源+储能”模式,统筹布局全省储能项目。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价格机制,探索建立新型储能电站成本补偿机制。
实施规范有序发展行动。严格落实光伏、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要求,指导各地合理引进建设技术先进的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项目,防止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差异化布局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防范区域同质化竞争。推动省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对接,提升本地化配套水平。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指导意见》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专业指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督促落实等5项措施。其中,明确提出成立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产业集群建设,督促各项工作落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厅,承担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出台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
“近年来,我省大力招引全球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龙头企业,全球出货量排名前十的企业中,已有7家光伏玻璃企业、4家光伏电池片企业、5家光伏组件企业、2家光伏逆变器企业、1家储能电池企业和1家储能系统集成企业在我省布局发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冯克金介绍,当前,安徽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