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主流经济门户
投稿地址:ahjjb2006@163.com
安徽经济网首页 数字版首页 往期回顾
 
- 2023年10月19日
《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印发,明确到2027年———
建成超50万个充电桩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保障。到2027年,全省建成换电站不少于500座,充电桩不少于50万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10月17日,从省发改委获悉,《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于今年10月正式印发,明确了建设目标。


      探索“临近车位共享”场景新模式


      因地制宜地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对加快实现使用新能源汽车有效覆盖有着重要意义。

  从建设场景出发,《建设方案》主要明确了城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和公路沿线等场景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如要求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存量小区具备条件的固定车位,按照“应装尽装”的原则加快补齐短板。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统一提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探索“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在公共区,《建设方案》要求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公共充电设施和换电设施。新建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35%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等。

  为加快实现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建设方案》提出,在农贸市场、乡镇卫生院等人流量较大区域的周边合理布局快充基础设施,同时创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乡镇。对农村居民在个人宅基地范围内建设自用充电桩的,村委会、供电公司将给予支持保障。

  在公路沿线,要求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5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同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推广智能移动充电桩,满足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充电需求等。


       农村公共充换电设施补贴上浮20%


      《建设方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化运作,培育可持续发展的多元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模式,构建企业主体、市场支撑的服务保障体系。

      在建设模式方面,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参与,一体推进市、县、乡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城乡分布不均的问题,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开放融合、惠及民生的现代化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建设方案》提出,对积极参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主体,将加大政策支持。如对达到建设标准、建成投用并接入省级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省级按照交流充电桩最高80元/千瓦,直流充电桩最高120元/千瓦、换电站最高300元/千瓦予以补贴,农村地区上浮20%。

  《建设方案》还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加大对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项目的补贴力度;支持充分利用现有金融支持政策,通过绿色债券等拓宽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和设备厂商融资渠道;各地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流程,实现“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据了解,为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我省还启动全省充换电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充换电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对全省充换电设备、站点、运营商、市域、省域不同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统一管理,形成全省一张网,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便利化程度和监管服务智能化水平。目前,省级平台已正式上线,接入充电场站1070座,充电终端24948个,并实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

 
版面下载